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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脱硫厂二期装置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0-04-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垫江县脱硫厂二期装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此次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垫江县脱硫厂二期装置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重庆市垫江县澄溪镇胜利五社;

建设性质:技改;

投资总额:16180万元;

技改项目建设规模:

垫江县脱硫厂二期脱硫装置技改项目,位于厂区内待报废的二期装置和原老焦亚装置场地,无新征用地。新建处理能力为50×104m3/d天然气净化装置,产品为干净化天然气,副产品为硫磺、硫酸钠,外输净化气量约为47.2×104m3/d,硫磺产量约为23.6t/d,硫酸钠产量约为0.86t/d。产品天然气气质指标达到GB17820-2018《天然气》标准一类气质指标(H2S含量≤6mg/m3,总硫含量≤20mg/m3)。硫磺达到《工业硫磺质量标准》优等品指标。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1)现有工程概况

垫江县脱硫厂目前包括一期天然气脱硫(已报停)、二期天然气脱硫工程(待报废)、三期天然气脱硫工程、四期天然气脱硫工程和焦亚硫酸钠生产装置ABD线(报停待拆)。

(2)现有工程环境保护设施情况

废水:清洗废水收集回用于生产,不排放;冷却水循环回用,定期补充;清净下水进入雨水管外排;污水处理站废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至打渔溪。

废气:天然气净化产生废气经高烟囱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设备噪声经减振、隔声、建筑隔声后达标排放。

固废:危废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危废处置公司最终安全处理;废包装部分用来装产品,部分由于原料厂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化收集,环卫部门处置。

为了更好地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保护公众的利益,特对该项目征询公众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垫江县脱硫厂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13452587080

通讯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澄溪镇胜利五社

电子邮箱:502217036@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3-67636466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8号  邮编:400020

电子邮箱:190099290@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审批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环境现状调查→收集资料→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评审→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建设项目概况和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风险评价分析;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或环评工作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持有异议,请在10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好意见表后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或面谈等方式发表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

垫江县脱硫厂

2020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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